今天下午轉電視閒閒亂亂看,節目跑著跑著來到了一個旅遊頻道。

一幢位於The Orient Express終點的飯店,其輝煌金碧,其堂皇富麗決非一言得以蔽之的。據說是因為THE ORIENT的老闆發現,在這個歐亞交界之處,居然沒有一個可以讓他尊貴的旅客們休息的地方,基於長遠的經濟考量,唯有好的停腳處,遊客們才會願意再做一次旅行,旅行才會再搭乘東方快車。於是乎,閃亮亮的飯店就此矗立在歐亞大陸上。(至於是什麼名字...我也只是一個不小心轉到的,根本不會注意什麼鳥啦..)但是,哪一座萬古流芳的豪華大酒店不是因其極其奢華之能事,存留至今呢?隨著鏡頭轉轉轉,我也正準備轉台的時候...

”...阿嘉莎....”

阿嘉莎!!會是那個我以為的阿嘉莎嗎!!!

”...阿嘉莎曾在回憶錄中寫到<如果要知道我失蹤的十二天的任何線索,就到這間飯店的411號房>...”

天啊!真的是!!究竟是什麼線索呢?亂轉一通也可以讓我看到阿嘉莎的失蹤秘辛嗎!

”當初,住過這間房間的阿嘉莎,曾經留下了一把鑰匙,”

所以是.....

”但是,想要解開謎團,必須先付出20元(外國節目,當然是美元)的代價...。來到了伊斯坦堡,放眼所及....”

!!!

然後呢?就這樣幫飯店打廣告,期待每個想知道發生什麼事的好野人去君士坦丁堡花20大洋,一窺說不定只是飯店故弄玄虛的答案?哇哇哇,如果每天都有一個人去飯店開鎖的話,365天,8300元呢!這算不算變相的置入性行銷啊,美其名風景介紹,背地裡是在打廣告。當然,想做冤大頭的還是有,說不定哪天我就去伊斯坦堡走一遭,住住411號房,再回來發篇這家飯店如何吃人不吐骨頭的行徑和阿嘉莎到底是有什麼大秘密!

說到阿嘉莎,雖然我還不到愛她到像以前小時候看三毛的書一樣,想要衝去書店把一整套搬回家,但是,意猶味盡,回味再三的作品,絶對是非帶回家供著不可的!一開始,只是在我妹的書架上瞥到一眼而已,只是很單純的想要知道那個實在讓我摸不著頭緒的妹妹到底都看些什麼樣的書,也只是不經意的發現,哇,作者的名字在柯南裡面有提到過耶!(我小時候愛看柯南的程度,每出一本買一本,我的最愛裡還有一個資料夾存他的網站呢。)所以,我就抽了一本《殺人不難》到火車上打發時間。

天啊!這一看簡直是欲罷不能,我尤愛那種兇手你完全看不出來是誰的那一種手法。之後回家,東方快車謀殺馬上就拿來看,我的天啊!結局實實在在讓我說聲”靠,會不會太神了一點。”白羅的小鬍子的形象也是鮮明到一個不行,特別是譯本還有將原文的一些外國人在懂的地方,注釋出來,連白羅偶而脫口而出的法文,也還會在後面加上括弧,信口占來幾句也是可以融入情境的啊。

一定是一開始的這二本讓我燃起了”我一定要把阿嘉莎全集給看完!”的熊熊火焰,但,我不得不說,阿嘉莎女士,您的著作的趣味濃度實在是很不一定耶,之後看的幾本,可能是我資質駑鈍,翻了幾頁,就...嗯嗯嗯,好吧,換下一本。

不過~我還是會把阿嘉莎全集給看完的!雖然,它們實在是一個搶手到不行,我每次興高采烈地去圖書館,只見剩下寥寥的幾本掛在書架,不仔細看不知道這是放阿嘉莎全集的櫃,80本的書,有沒有這麼POPULAR到架上只剩一、兩本的啦,每次借都要碰運氣。再不然,就是到明儀蹲一下午。

極力推荐!!!
>羅傑.艾克洛命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東方快車謀殺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ABC謀殺案(The A.B.C. Murders)
>殺人不難(Murder is Easy/Easy to Kill)

我現在就告訴你劇情,阿嘉莎會不開心的!XD
遠流出版社翻了一套,學校圖書館有,誠如我上頭說的,借是要有運氣的~。


註1:稱阿嘉莎,而非眾所能詳的克莉絲汀(or蒂),乃因阿嘉莎在其夫外遇,離婚之際,即向出版社表明,不想再用Christie闖盪文學界,但出版社卻因此名以深植人心為由,斷然拒絶。從善如流,就依她意,以阿嘉莎稱之。

註2:阿嘉莎在老公外遇後,曾經離開史岱爾莊(她家),失蹤了12天之久,沒人知道她做了什麼事,去了哪裡,最後是她下塌飯店的某人員認出了這位報紙上的風雲人物,向警局報案,阿嘉莎才又回到了史岱爾莊(雖然最後她還是離開了。)

註3:那間飯店,在GOOGLE的字裡行間中,證實是佩拉宮飯店
《佩拉宮是伊斯坦布爾最有傳奇色彩的飯店之一,因為這家百年大飯店過去是搭乘東方快車的歐洲豪紳仕媛們下榻的飯店。住在佩拉宮沒有想象中的昂貴,雙人房120美金起,但你必須是個會享受古老飯店的人,沒有科技性的電梯,這里只有老式、必須拉鐵門的電梯﹔沒有輕音樂陪伴、摩登設計的酒吧,這里只有百年不變、古色古香的“東方快車酒吧”。 》
資料來源:http://gb.chinabroadcast.cn/3321/2005/01/14/421@423355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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