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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幫大家補一下進度。

在2009年12月24日,也就是平安夜,台灣人忘記的行憲紀念日前一天,我提了我生平的第一次離職。

提離職在我洋洋灑灑的打工生涯中不是沒有遇到過,但是,那是打工啊,打工算時薪,想離職就薪水算算走人,也不用找新人等交接嘛。

再說,學生打工族的離職不外乎就是:

「頭家,我要畢業了。」

「老板,我要升三年級了,工作課業無法兩全」

好啦,我還曾經實在想不出藉口只好搬出:「主任,不好意思,我要休學回台東」

你想得到的藉口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甚至裝瘋賣傻直接來消失這招不是沒有遇過。在我還是牙科小護士的時候就有新人過年回來上班第一天就不見人影,還在放假前當班那天穿走了我們診所的一件護士服,是拗回去角色扮演嗎?

可正職就不是憨人想的這麼簡單。我們辦公室就只有我和我上司,沒有人事,不用辭呈,轉過頭講一聲就好,可是,這一聲可是困擾我好久好久。

請容我重申一次,我們辦公室非常小,大概就一台Honda CR-V的展示空間吧,不是Honda CR-V,是比Honda CR-V再大一點點點的展示空間。在這樣的空間裡頭只有我和我上司,而我提了離職以後還要和她相處一個半月。

根據勞基法規定,工作未滿一年需10天前提離職;工作滿一年,未滿三年需20天前提離職;工作三年以上,才需要30天前提。提醒大家,不是人人都需要經過30天的晚娘臉期。(夷~愛租意)所以照道理來說,我只要1月中再提就可以了,但是‧‧‧我的良心不准我這麼做啊~~~。

再讓我說一次,我們辦公室只有我和我上司。我的職稱美其名是助理,是行政人員,事實上,我們上司不會做/不想做的事情,牙~有事助理服其勞。再加上科技日新月異,很多學校的申請表也從以前只收紙本進化到線上申請。歐巴桑似乎很難跨越對於接受新事物的障礙,不學不問的技巧有夠高招,反正有人會通通用好奉上,嘖。

總之我的工作量雜到打開word要寫交接清單都不知從何下手,新人也不是一時半刻就可以找到。萬一找到一些阿哩不達,做個三個禮拜說:「我爸爸要送我去韓國遊學」就拍拍屁股走人這種,教的心血全部洗掉不說,離職又在眉睫,根本無法等到下一個新人來好好把手把尿地一步步教,還要被扣一個"不早點提離職,以至於交接不完全"的大帽子。是的,這是早我一步離開這間公司的總部助理的血淚。天曉得我們的事情有多雜,真的不是word檔可以交待清楚。於是我心中的天使和惡魔打了一架後:就12/24提離職,說完就放三天假,給她三天時間消化一下,然後趕快找新人來讓我洗腦!(正解是讓我這頭大鴕鳥三天後再開始被冷嘲熱諷吧)

提職的理由是要老實說「在這個崗位從畢業就做到現在也一年半載了,我想要出去看看,正好有同學找我一起去澳洲打工旅遊(其實並沒有這個同學),所以只好說再見」,還是要抬出爸爸來「我父親愛女心切,自從我國中離家出外求學就甚少享受父女天倫之樂,正巧鄉公所有個工作機會(其實也沒有這個工作),父親希望我返鄉共同為家園盡一份心力」。說要去澳洲,誰知道歐巴桑放出什麼的暗箭;打出爸爸牌就不能光明正大地準備資料(誤)。最後,我還是老實說了:我要去澳洲working holiday,只能做到過年前。

12/24一整天我的胃都處在半抽筯狀態,提離職的那一刻緊張到聲音在飄,掌心在冒汗。(靠夭,老娘上台畢業公演也沒這麼緊張)

我:「Rxxx,我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我....」

R:「蛤?怎麼了?發生了什麼事」

我:「我只能做到過年前」哇,瞬間變臉原來就是這個樣子「我做助理從畢業到現在也一年半了,我想也差不多了,正好有同學找我去澳洲打工旅遊,我也想出去看看。」

R:「你知道這個時候很難找人嗎?你和家裡人提過了嗎」

我:「我爸媽都贊成我的決定」

抱著老娘就是走定了的心,她自己也說了:「我能說不嗎?」。

我,生平的第一次的離職,在緊張到要挫賽的情況下,終於說出來了。

為什麼這世上沒有《第一次離職就上手》或是《上班族指南》或是《你不得不知的職場十件事》之類的參考書啊。

後記1:那天下班,居然拋下了一句「唉,好日子要結束了」有沒有這麼機,你也知道你日子過得多好啊

後記2:現在學生來諮詢問到什麼時候丟件比較好。「最好2/10以前丟喔,因為我們妹妹只做到2/10」「她要離職啦。」「去澳洲,對啊,去年輕人的活動,打工旅遊啦」呃啊,我並沒有那麼想讓陌生人參與我的生活好嗎?

後記3:「我和C說你要去澳洲打工旅遊啊,她說她有一個學生去了回來,英文還是一樣爛,因為那個學生都在採水果,你不要給我也跑去採水果蛤」我去澳洲幹什麼干你什麼事啊。

我需要再說一次我們辦公室有多小嗎?我還需要說明她的位置就坐我後面嗎?我需要算我還要被酸幾天嗎?

 

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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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uvu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